今年全国多地都在大力开展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的严查整治,日前多地市监局公布了一批违法案件,查处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没收不合格车辆。
之所以严查经过改装、加装的电动车,主要原因是电动自行车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禁止任何生产、销售者非法改装、拼装和加装。
经过变更的改装电动车,与新国标车辆在性能有着较大的出入,并且经过改装加装后,不仅整车的外观、质量变大变宽;在电气化性能方面,得到了更快、更强的速度与动力,上路拥有极高的安全隐患。
目前已经明确了哪些行为属于非法加装,哪些行为属于非法改,具体都有哪些危害?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非法改装的这些东西,不得有。
例如我们常见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出厂没有后视镜、后衣架、置物箱、遮雨棚等东西,如果车主自行加装,改变了整车的外观尺寸,那就属于非法加装。
例如常见的,车主认为最高25km/h的时速太慢,于是更改进行篡改时速,从原来的时速25公里调整至50公里左右甚至以上。
还有车主改观48V最高蓄电池电压,非法加装大容量锂电池,导致车辆自燃、锂电池爆炸等事故频发。
细节上,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国家标准规定350mm,有厂商擅自改装鞍座大小,达到530mm,就属非法加装。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整车高度要在1.1米之内,鞍座长度在35厘米之内,后轮上方最大宽度在17.5厘米以内,一旦私自加装、改装,就会超过限值尺寸。
车主:驾驶拼装、擅自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严重违规改装,且车辆达到报废条件,将对驾驶者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强制报废车辆,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商家:者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销售收入和违法生产、销售的商品,并处以该批违法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对于电动车、三轮车、摩托车非法加装、改装所涉及的物品,例如后视镜、雨蓬等,很多车主认为很实用,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你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