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4月9日电(陈育柱、唐欣欣)“请问天桥雨棚后续会按原先的规划安装吗?”近日,一深圳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107国道宝安段市政化改造工程(先行实施段)正式施工已满一年,沿线黄田钟屋、黄田、翠湖、兴围4座人行天桥到目前还未安装雨棚,跟之前的规划不符。
该市民表示,按照当时的规划和效果图,沿线座人行天桥将改造补充雨棚、风雨连廊、非机动车通道等。
对此,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回应,为保证原天桥结构的安全性,各参建单位建议在本项目中取消天桥雨棚设计。
据介绍,在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沿线座人行天桥设有天桥雨棚,其天桥雨棚基础在地面设置。在3月份宝安区建筑工务署开展施工图深化设计及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现受地下管线影响,天桥雨棚基础无实施空间。
其中黄田钟屋、黄田、翠湖、兴围天桥雨棚基础与现状高压电缆沟及燃气、水、电气设备等管线冲突。若为实施天桥雨棚基础,开展有关管线迁改内容涉及投资额较大,工期较长,且电力管线迁改审批程序流程长,难以推动。
另外,黄田钟屋、黄田、兴围人行天桥部分梯道位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2022年改建路面下方。根据深圳市挖掘道路管理条例,为避免道路重复开挖对市民出行造成影响,改建后道路5年内不予占用挖掘。
为此,宝安区建筑工务署组织设计单位考虑在原桥梁结构上直接设置天桥雨棚。经多方调阅原天桥设计图纸,天桥建于2002年左右,经过建模计算,原设计未预留增设雨棚荷载,且使用旧版规范标准设计,其承载力储备本身较小;若增设雨棚,会导致跨中弯矩过大,实施后可能对原桥梁结构造成破坏。
“我署也将有关情况反馈原项目单位宝安交通运输局,结合项目单位意见及现场实际情况,本次改造不进行天桥雨棚加建工作。”宝安区建筑工务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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