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合公司现有的(包括IPO募投项目)及该项目拟新增的研发场地面积、研发人员数量、研发设备数量及用途,是否可以共用,分析该项目增加研发场地、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快速提升,研发需求大幅增加,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保持持续增长。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69%。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目前,发行人研发场地主要为研发人员办公使用,约3,000平方米,人均办公面积较小,办公场地相对拥挤。研发专用实验室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左右,研发实验室集中在金领之都45号楼1层和金领之都园区7幢102单元。在研发过程中,受研发场地和设备限制,研发部门部分实验需要委托其他机构实验室进行,同时也经常需要借用生产部门的场地和设备进行实验。当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以及追赶并超越国外巨头的关键阶段,在探测器技术发展、迭代加速的大背景下,如发行人继续保持现状,将会对整体研发进度、效率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周期48个月,预计2026年完工。届时,发行人预计研发人员总数将达到800人左右。
与此同时,项目建成后,发行人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中研发场地面积将达到2.3万平方米。公司上海总部研发中心将整体搬迁至新建的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现有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研发场地将停止租赁。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研发办公面积1.1万平方米,除独立办公室、员工办公区外,还将配置研发专用会议室、研发资料档案室、研发物料储藏室、休息区等。若按照800名研发人员计算,本项目实施后研发人员人均办公面积13.75平方米,与目前人均办公面积约10平方米相比,处于合理变动区间。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的研发实验室面积1.2万平方米,按照研发部门需要的实验室类别及数量进行配置,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设备购置费用为14,973.00万元,拟购置研发设备均按照实验室功能、类型及数量进行配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现有设备与拟购置设备不存在重叠或共用的情况,主要原因如下:①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研发的内容和类别快速拓展,新增包括CZT光子计数探测器、SiPM探测器、探测器芯片等在内的多个研发方向,需要购置相应配套的研发设备(如激光器、探针台等);②公司研发人员、研发项目数量正在快速增加,现有的研发设备满足不了研发人员的需求,需要对常用设备进行补充购置(如恒温恒湿试验箱、示波器等);③部分拟购置设备(如Halt试验箱、三综合试验箱等)价格较为昂贵,发行人目前尚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研发设备,通过委托其他机构方式进行实验或测试。④对于铅房类研发设备/资产,其主要投入为实验室加装防护铅板、铅门,以起到防辐射效果;由于铅板/铅门拆除、搬迁成本较高,因此发行人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中的铅房需重新进行建设。⑤发行人研发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折旧年限通常约为3-5年,本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48个月,截至目前尚未开工,因此当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发行人现有部分研发设备将达到使用年限,需要重新购置。
目前,发行人研发人员数量保持持续增长趋势,研发人员办公场地较为拥挤;同时,研发在研、预研项目持续增长,研发实验室数量较少,研发设备面临升级需求,实验室种类亦不齐全。对于电磁兼容性测试、半导体器件微观分析、材料分析等先进实验,发行人目前需要委托其他机构实验室进行实验,对整体研发效率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不仅将部分非研发部门场地转移给研发部门使用,并分别于2021年9月和2022年2月两次在上海地区新增租赁研发场地,研发场地面积依然难以满足研发部门需求。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发行人将新建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先进的X线影像系统实验室,并按照实验室的设计规划配置相应的研发设备;同时将持续招募优秀的研发人才,进一步改善研发人员工作环境,大幅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加快公司产品的研发速度,缩小公司产品与国外巨头之间的差距。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尚未取得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产业化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2)公司尚未取得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请发行人说明:(1)上述项目环评批复的进展,预计完成的时间,是否具有重大不确定性;(2)上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5、问题20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之“新型探测器及闪烁体材料产业化项目”属于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项目,发行人计划分别在海宁和太仓两地实施,目前均已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项目代码分别为-07-02-771221、-89-01-304499)。
(二)上述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之“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公司拟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的面积约为28亩的项目用地。
2022年3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2022年4月28日正式下发会议纪要),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选址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4部分用地,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022年5月30日,上海土地市场官网()发布《上海市高质量标准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沪标告字〔2022〕005号,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公告”),公开披露E05A-07地块(即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4-0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该地块的土地面积为18,860.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科研设计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2022年6月10日,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奕瑞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产业准入的复函》(沪张江科建办[2022]14号),确认其已收悉公司提交的《关于奕瑞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项目产业准入评审的请示》(即土地竞买申请),并明确“奕瑞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研发用地产业项目类)的意向选址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7地块(原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4-03地块),土地出让年限50年,并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
2022年7月4日,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签署《奕瑞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数字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张江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7地块投资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协议》”)。
发行人目前正办理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事宜。后续公司将按照竞买相关要求在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竞买活动。竞拍成功后,公司将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签署正式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续再申请办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正按正常流程积极推进办理上述土地出让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8月完成相关土地出让手续。
本次募投项目之“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项目用地目录(2012年本)》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类及/或禁止类的用地类别。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于2022年3月1日召开会议,会议明确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根据《土地出让公告》,本项目的具体用地类别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下属“科研设计用地”,产业导向为“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增设研发总部类用地相关工作的试点意见》规定,“科研设计用地”具体包括研发设计、企业总部、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型产业用地,以及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发行人的研发和总部基地,符合前述用地类别要求。
此外,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已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张江科学城产业发展导向。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之“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用地符合项目所在地的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
公司申请上述募投项目用地已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地块已经公示挂牌公告并进入土地出让程序,且公司已向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已取得其复函同意,已完成《投资意向协议》的签署工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已出具同意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鉴于尚未正式签署土地出让协议获得项目用地,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之“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之“(四)本次募投项目土地尚未取得的风险”部分对募投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就上述项目用地风险,公司已书面承诺将积极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确保及时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按期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如上述项目用地无法落实,发行人将通过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先启动相关技术研发工作,同时公司将尽快与当地政府协商,选取、购置附近其他可用地块,避免对本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公司申请上述项目用地已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地块已经公示挂牌公告并进入土地出让程序,公司已向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已取得其复函同意,已完成《投资意向协议》的签署工作,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已出具同意地块出让方案的批复,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并进行了风险提示,且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如无法取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公司将尽快选取其他可用地块替代,预计对募投项目实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第七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之“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之“2、数字化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之“(3)项目用地”补充披露如下:
“本募投项目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实施,公司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2022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明确“原则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意向选址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4部分用地,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用地已经公示并进入土地出让程序,且公司已向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提交竞买申请并已取得其复函认可,并与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奕瑞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数字X线探测器关键技术研发和综合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张江康桥工业区东区E05A-07地块投资意向协议书》,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同意批复》,后续将根据土地出让公告规定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推进参与该地块土地出让程序的相关工作。公司预计将于2022年8月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土地出让公告》,本项目的具体用地类别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下属“科研设计用地”,产业导向为“研究和试验发展”。根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增设研发总部类用地相关工作的试点意见》规定,“科研设计用地”具体包括研发设计、企业总部、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型产业用地,以及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